一家物流公司看似毫無業務,卻在一年間虛開出20億元的發票。近日,南京玄武警方組織統一收網行動,一舉抓獲涉及此案的30余名犯罪嫌疑人。
“你這張發票不是我們公司開的!”去年10月,南京一家化工公司內,工作人員發現有人拿來一張奇怪的發票。該發票上確實蓋有他們公司的名稱,卻并不是由他們公司開出。意識到事有蹊蹺,工作人員立刻報警。
拿來這張假發票的女子鮑某神色閃爍,行蹤詭秘。民警進一步對她所持發票進行檢查,發現該發票是假的!
原來,女子鮑某是一名專門倒賣發票的中介。玄武警方從其手中的發票入手,抽絲剝繭,發現她的背后竟然隱藏一個特大團伙。
鮑某購買增值稅發票的渠道很多,但其中很大一部分來自某家物流企業。民警分析,這家企業很可能涉嫌虛開增值稅發票。
民警立即趕赴該企業所在地進行調查。果然,該企業疑點重重:眾多小企業掛靠到它名下;說是物流企業,卻根本沒什么貨運。
經過數月的摸排,警方逐漸掌握以陸某為首的虛開增值稅發票團伙的組織架構和活動情況,并于近日成功將涉案的30余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據初步統計,近一年來,該團伙的開票金額超過20億元。
自全面推出營改增試點以來,物流業作為首批營改增試點行業,稅負增加問題始終沒有得到有效解決,比如公路貨運業稅負增加的主要問題是進項抵扣不足。由于承擔公路貨物實際運輸服務的主要是個體運輸業戶,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管理,無法給下游整合運力的貨運企業開具11%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個體運輸業者作為消費鏈條的實際消費者,大量購置的車輛費用、燃油費、路橋通行費、維修費、保險費等進項成本,難以通過開具足額的銷項票把稅負傳遞給下游貨運企業,導致貨運和物流企業進項抵扣不足。這就導致貨運企業通過正規途徑無法獲取足夠的增值稅發票,而通過虛開增值稅發票簡直是害人害己!
1、經濟處罰
虛開發票一旦被發現,經濟損失特別嚴重:
①增值稅補交17%并罰款1倍。
②企業所得稅補交25%并罰0.5倍。
③每日加收稅款0.05%的滯納金,別小看滯納金,假設抵進去一年了,相當于3.1%的稅。
④虛開發票時支付的稅點。如8%的稅點。
⑤這樣總共要83%左右,如果你虛開發票100萬元的進項就是經濟損失。
2、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
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