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委托上海信力國際物流有限公司進行貨物運輸的,涉及高貨值的建議客戶自行或者委托信力購買保險,如果在運輸途中由于信力國際物流原因造成貨物缺失的賠償標準如下:
1. 快運方式:資料不得超100元人民幣/票的最高額度,貨物按照在海外申報的進申報價值計算,但賠償不得超過700元人民幣的最高額度。
2. 海運方式:貨物按照在海外申報的進申報價值計算,RMB300/CMB,但賠償不得超過4000元人民幣的最高額度。
3. 空運運輸方式(不包稅):貨物按照在海外申報的進申報價值計算,RMB40/KG,但賠償不得超過4000元人民幣的最高額度。
4. 包稅運輸(包括海派、空派):代理官網顯示的提取信息后丟失,貨物按照在海外申報的進申報價值計算,但賠償不得超過700元人民幣的最高額度。
5. 因天氣、地震、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發生海關扣貨等情況發生,信力國際物流將配合乙方提交相關證明文件,但信力國際物流不承擔賠償責任。
每票快件只能提出一次索賠,且這種賠償將作為對有關損失及損害得全部和最終得解決方案。如發件人認為本賠償標準的規定將不足以補償其損失,則應對貨物得價值做出特別聲明并按《運輸協議》的(貨物保險)的規定要求保險或自行投保,否則發件人將承擔一切損失和損害的風險。貨物保險費率根據發件人購買保險公司的《貨物運輸保險投保單》確定,發件人購買過貨物運輸保險,貨件若在運輸途中遺失按著保險公司投保單保額進行賠償!
上海信力國際物流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日